“琼中县什运乡党委副书记陈诚在有关涉农扶贫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审核把关,造成超额支付财政资金问题……”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将此案作为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2017年5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对黎母山镇等4个乡镇开展巡察。在查阅黎母山镇政府涉农工程项目会计凭证材料时,一个奇怪的现象引起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两个涉农工程项目结算书中所列的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竟然都未附相关报账凭证,而工程款却已结算完毕。
巡察组进一步调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预算书、决算书等材料反复进行比对后,又发现该工程项目计划利润、税金偏高等问题。
随即,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县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陈诚正是当时涉农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施工单位有没有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核查人员开门见山地问。
“我不清楚……”陈诚有点心虚。
“这些结算书上的项目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将工程结算书摆在陈诚面前,指着结算书上的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内容问道。
“我平时都忙于镇党委组织工作,项目建设工作接触得少,也不懂这方面的业务,预算书、结算书我也没看,直接叫他们交给镇规划所和镇长了,所以我也不清楚怎么算那些费用。”面对核查人员,陈诚满脸委屈地解释。
“当时你身为黎母山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这12个涉农工程项目建设,既没有审核结算书,又没有咨询审计部门,为什么就批准支付工程款了?”核查组拿着陈诚签名的报账凭证质问道。
“我、我业务不熟,所以直接签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