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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一批“净网”“护苗”案件

2018-04-10 14:46: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王佳宁)今年以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净网2018”“护苗2018”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至3月,全国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2600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00余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重点案件30起。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一季度“净网”“护苗”行动查办案件成果突出,不仅集中查办了一批网络直播、网络游戏违法违规案件和“邪典”动漫视频传播案件,各地还陆续查处一批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制售淫秽色情出版物和非法出版物类刑事案件。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网络是“扫黄打非”工作主战场。目前,全国已查办网络“扫黄打非”案件530余起,各地一大批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正积极查处中。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仍是当前打击重点。同时,网下制售传播淫秽色情出版物、非法少儿出版物情况仍在部分地区易发多发。四川、贵州查办多起贩卖淫秽光盘案。内蒙古、安徽、广东等地查办多起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湖北、河北、河南等地查办多起非法教辅、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侵权盗版类案件。此外,各地加大案件督办力度,一批重大案件及时办结。江苏、湖北、河南、广东、海南、河北、安徽等地近期宣判审结了多起全国或省(区、市)挂牌督办案件,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今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整理并公布一批“净网”“护苗”典型案件简要案情:

一、8起“净网”案件

1. 江苏宿迁非法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宣判。近期,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0万元;判处郑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罚金五千元到六万元不等;判处李某等人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不等,或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2月,公安机关破获此案,摧毁互联网淫秽站点118处,关闭非法网络广告联盟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2. 山东淄博“乐盘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宣判。2018年2月,沂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19名犯罪嫌疑人宣判,乐盘网站3名站长陈某、叶某某、韦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4年,并处罚金40万元;服务器托管运营商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其余15名在乐盘网上传播淫秽视频数量巨大的会员均被判处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查,乐盘网利用推广会员向其网站上传淫秽色情视频、图片,同时向部分会员提供账号,将网盘文件链接发布到淫秽网站供下载,以及通过广告联盟发布广告牟利,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

3. 江苏徐州伍某某等人利用云盘贩卖淫秽物品案宣判。近期,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伍某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以罚金。2016年8月,执法部门发现某社交群内涉嫌利用云盘出售淫秽视频。经查,该群共成交订单51763笔,出售淫秽云盘账号114991个,结算金额18万元。2016年11月,伍某某、谭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4. 河北献县韩某某网络传播淫秽视频案宣判。2018年1月,沧州市献县人民法院对韩某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经查,2016年7月以来,韩某某在自建微信群内传播淫秽视频401部,通过朋友圈发展会员,按照每人每月10至20元不等费用收取会费,从中牟利3700余元。

5. 海南龚某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宣判。2018年2月12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经查,自2016年起,阳某、龚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2016年12月,执法机关查获淫秽光碟7679张。

6. 河北衡水侦破提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8年3月,衡水冀州市公安局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其中依法逮捕22人。经查,2016年3月,提某某通过租赁境外服务器,开办“踩踏部落”网站,并为刘某管理淫秽色情网站“终点站踩踏”。两网站实行注册会员制,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其中勘定淫秽视频上万条。截至案发,网站收益205万余元,会员分红119万余元。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7. 江苏无锡破获“亚洲热”手机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18年1月,无锡市公安机关赴河南、浙江、河北、山东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查实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经查,“亚洲热”手机APP直播软件中有大量淫秽直播内容。犯罪嫌疑人通过引诱会员“刷礼物”等方式传播淫秽视频,从中牟利。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8.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查获一起复制、运输淫秽音像制品案。2018年2月27日,该局民警在呼和浩特火车站安检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携带的行李物品中存有大量光盘。经进一步检查,在其行李箱中查获部分淫秽书刊及226张淫秽光盘,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硬盘中均有大量淫秽视频、图片,硬盘中不雅视频容量达1500G,还在其手机微信、迅雷、百度网盘等存储介质中发现大量不雅视频。目前,谭某因为复制、运输淫秽音像制品被行政拘留,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5起“护苗”案件

1. 江苏昆山办结苏州刘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近期,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少年庭分别开庭,主犯刘某、严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25万元和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3万元;其他11名从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9个月不等,并被处以罚金。2016年9月,苏州市、昆山市公安部门成功打掉这一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主犯之一为未成年人,查获淫秽色情视频近600G。经查,2016年4月至案发,刘某、严某某雇用14名员工将其下载的淫秽视频通过微信进行传播,按照5至10元不等的价格收费牟利,非法获利40余万元。

2. 湖北武汉判决“4·07”发行非法少儿出版物案。近期,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对“4·07”发行非法少儿出版物案依法宣判,周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经查,2013年至2016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在未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低价购进大量少儿类非法出版物向学校和书店发行,2016年4月,执法部门现场查扣假冒正规出版社名义出版的非法少儿类出版物107种,计175万余册。

3. 湖北黄石审结“2·18”非法经营教辅图书案。近期,该案由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洪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经查,洪某某于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非法经营中小学教辅类图书,销售图书数量174530册,实际销售金额为1074974.97元,毛利润为113685元。

4. 河北保定查获一起销售非法教辅案。2018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保定市文化执法人员查获本市居民霍某某存放于家中库房的《聚焦课堂》非法教辅35种近8万册,码洋275万余元。经查,2017年5月,霍某某从沧州肃宁市某书商手中购进标有“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的《聚焦课堂》系列丛书上册17610册,并以3元或3.5元价格对外销售;同年12月,霍某某又购进该系列丛书下册60780册,经鉴定,这些丛书为非法出版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5. 安徽淮南破获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网盘传播淫秽物品案。2018年1月,安徽省淮南市破获一起利用网盘传播淫秽物品案件。2017年5月27日,淮南市民王先生在家无意中发现,15岁还在上初中的儿子手机微信群中充斥着大量淫秽视频,于是向辖区派出所报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郝某,22岁,利用网盘存储淫秽视频,再利用各类社交媒体销售网盘账号,涉案金额15000余元。2017年11月,民警赴山西太原成功抓获郝某。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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