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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为让儿子赚钱想了这招 一度"政绩卓著"

2018-04-10 00:32:43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今年2月12日,清远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杨宁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他让下属帮其子承揽工程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上文提到的“帮助他人收受杨某某贿赂款600万元”之中的“他人”,正是清远原市委书记陈家记。

终审判决书显示,2008年,时任清远市气象局副局长的被告人杨宁想继续留在清远工作,便找到陈家记帮忙。随后,在陈家记的帮助下,杨宁于2008年7月调任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任副局长。

2009年至2012年期间,陈家记要求杨宁介绍工程项目给其儿子陈某。于是,杨宁介绍了个人承建商杨某某给陈某认识,并提议二人合作,由陈某负责协调关系确保中标工程项目,杨某某负责承建施工和全部出资费用,陈某收取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分成。

市委书记为让儿子赚钱想了这招 一度政绩卓著

之后,杨宁利用职务便利,使杨某某通过挂靠其他多个公司的手段,实际承揽了清远市的五个工程。

事后,杨宁先后不仅收受了杨某某给予的贿赂款277万元,还将上述二人合作做工程的事情告知了陈家记,并多次催促杨某某向陈家记的儿子陈某支付款项。2011年初,在杨宁的帮助下,陈氏父子收受了杨某某给予的贿赂款600万元。

厅官曾身陷“洋酒事件”

实际上,600万仅仅是陈家记受贿金额的冰山一角。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陈家记受贿案于去年年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其受贿超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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