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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为让儿子赚钱想了这招 一度"政绩卓著"

2018-04-10 00:32:43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为让儿子赚钱,市委书记想了这招)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广东省清远市原市委书记陈家记受贿案细节近日披露:清远市委原副秘书长杨宁曾在职务调动上有求于陈家记,陈家记便要求杨宁介绍其主管的工程交给其子承揽,并且在杨宁的帮助下,陈家父子获贿赂款600万。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陈家记曾在清远工作过7年半,在此期间其一度被外界誉为“政绩卓著”,而庭审中披露的细节却印证了陈家记的违法行为正是在清远任职期间发生的。

市委书记为让儿子赚钱想了这招 一度政绩卓著

12年被改判为10年9个月

今年2月,清远市委原副秘书长杨宁受贿案终审判决,其获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杨宁,1963年7月出生,历任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副局长、清远市委副秘书长、清远市档案局局长(正处级)。

因涉嫌犯受贿罪,杨宁于2016年2月26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后经审理查明,杨宁单独收受杨某某贿赂款277万元及帮助他人收受杨某某贿赂款600万元。此外,他还收受庞某贿赂款2万元。2017年9月29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杨宁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

一审宣判后,杨宁不服,提起上诉。清远市中院认为,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定案证据与原审一致。经全面审查,对一审判决所列证据予以采信,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另查明,上诉人杨宁的家属在二审期间代其退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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