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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应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

2018-04-09 07:00:2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此次治理未成年人网络主播问题,与媒体对这一领域乱象的曝光有关。央视近日在新闻调查节目中集中曝光了直播平台乱象。恋爱、怀孕、生子……这些现实生活中的未成年人禁忌,都在网络直播中被轻易打破。网络直播平台对未成年人申请注册,以及直播内容不加以审核,其商业目的十分明显,一是可以吸引大批未成年用户,二是可以用禁忌内容加以炒作,吸引成年人的眼球,这些都是挑战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的。

保护未成年人、治理未成年人网络直播乱象,还未成年人健康的成长环境,不能只依靠舆论监督,媒体报道了就进行治理,媒体没报道就视而不见。治理这样的乱象更需要建立严密的监管体系。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直播一事,社会各界要统一认识。但从目前看来,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不同看法,有人觉得应该一刀切禁止,有人则认为这也给未成年人展示自己提供了平台。以笔者之见应该分而治之,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自我识别、管理能力,应该禁止注册成为网络主播,而如果有网络直播平台聘请未成年人担任某一视频栏目的主播,则可在监护人的同意下接受这个工作。这就好比电视台、广播电台请中学生担任主持人一样。网络直播平台要负责直播的内容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其次,需要对网络直播节目建立分级制度。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直播、短视频已经成为公众获得资讯,进行消遣娱乐的重要途径。从国外的经验看,为了规范直播、视频行业的发展,他们是有分级制度的,哪些视频允许18岁以下未成年人观看,哪些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观看,等等。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太可能制订那样的分级制度,但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对视频内容进行分级,明确规定哪些视频直播不能向未成年人开放。

我国近年来对网络色情、暴力问题一直都在治理,但基本采取的是集中治理,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严打,严打过后又“死灰复燃”,始终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分级制度。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为了快速扩张,就利用制度的缺失打擦边球。所以,在这样的现状下,不能仅仅寄希望于直播视频平台自我规范,必须完善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网络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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