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检察院在对公益诉讼案件决定立案和调查收集证据时,就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或者专业问题,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公益诉讼案件法庭审理中,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检察院在下列办案活动中,需要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可以适用本《规定》:办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或者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监管场所发生的被监管人重伤、死亡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需要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其他办案活动。
《规定》还对其他参诉原则和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保障性规范等内容作出明确。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机关可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