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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虎”童名谦被建议减刑半年 曾涉“衡阳贿选案”

2018-04-01 20:42:14  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湖南“首虎”童名谦被建议减刑半年 曾涉“衡阳贿选案”

封面新闻记者代睿

日前,封面新闻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被秦城监狱建议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如果减刑成功,其刑期将在三个月之后期满,成为十八大后刑满出狱的首个落马省部级官员。

童名谦是十八大后湖南落马“首虎”,其在2012至2013年期间曾任衡阳市委书记,期间衡阳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贿选案件。

2013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在衡阳市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前后,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衡阳市及所辖县市区领导干部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选票问题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贿选行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在选举后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童名谦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童名谦一审后未上诉,一审判决产生法律效力。

关键词:湖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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