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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划转社保基金首批试点将落地 相关配套办法正制定

2018-03-27 06:46:0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划转一般不涉及上市公司,也不是简单变现国有资本。实施的过程中,不会也不允许出现大量变现国有资本的情况。划转工作将坚持目标引领原则,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标紧密结合。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被视作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业内指出,该举措可以实现“一石三鸟”的效果:既可以使得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又可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还可以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道理跟国企上缴利润给国家一样,即国有企业的收益要让全民来分享,来共享发展成果,所以改革要推进是毫无异议的。

但是前期这项改革之所以要做的比较稳健,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每个企业的类型不一样,状态不一样,有上市公司,也有非上市公司。其次,国有企业要回馈全民,但其自身发展不能受到影响。

在他看来,试点的筛选要和其他一些国企分类改革相结合,并且要根据不同类国企的效益情况、现在的档次以及推进混改的情况来综合考虑,也就是说划转出来的股权应该是市场评估价值比较好、更认可的资产。现在国企特别是集团公司的一些资产成分比较复杂,一些股权不被市场看好。所以划转要考虑这些因素。

胡迟认为,国资划转社保基金,既要改革,也要顾及企业的经营现状。央企利润划转是分类的,国企划转社保其实也是同一性质的改革。“去年的通知文件对划转的比例没有说死,从理论上讲升高和降低的两方面情况应该都存在,但我估计实际的操作趋向是10%的比例是个起点,以后只会高不会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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