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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随机抽查和专家参与的方式开展安全监察

2018-03-26 11:36: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太原3月26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通讯员贾虎瑞)近日,山西省安监局印发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将以严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问责五项保障措施保证监管执法任务全面完成。

严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要做到“四个必须”:各级安监部门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在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对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中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必须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列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持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工商部门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完善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形成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良性循环,保障监督检查质量。继续推行联合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形成合力,确保执法到位。

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监管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要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经济处罚行为,做到“罚之有理、罚之有据”。各级安监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派出的监督检查小组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掌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增强执法人员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思想意识,做到应用法律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填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全面提高监管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狠抓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规定,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严格执法问责。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要把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做到执法检查不折不扣、不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位。

《计划》明确了主要任务,即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计划》还对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单位以及检查频次做出了具体安排。省安监局具体负责对直接监管行业驻晋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省属企业的总部18家企业,以及从下级安监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抽查44家进行重点检查,合计62家企业,70个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对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高危企业19家监督检查两次,对其他重点检查单位监督检查一次。从下级安监部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中抽查59家进行一般检查,并对其抽查检查一次。

关键词:山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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