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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坚持随机抽查和专家参与的方式开展安全监察

2018-03-26 11:36:0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太原3月26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通讯员贾虎瑞)近日,山西省安监局印发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将以严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问责五项保障措施保证监管执法任务全面完成。

严格监督检查计划编制。要做到“四个必须”:各级安监部门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必须在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对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中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必须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编制的监督检查计划,必须列出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持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工商部门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完善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形成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良性循环,保障监督检查质量。继续推行联合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形成合力,确保执法到位。

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监管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要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经济处罚行为,做到“罚之有理、罚之有据”。各级安监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时,派出的监督检查小组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关键词:山西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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