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如何修订?代表委员们这样说

2018-03-19 20:11:0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那么,应当如何对待虞犯触法的未成年人?呼吁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对付“熊孩子”的声音,曾在社会上一度高涨。

  “我们不主张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简单以入刑的方式来惩罚,但又不能对一些有着恶劣行为的未成年人一放了之。因此,这就需要有一个中间的过渡措施,通过一系列保护处分措施来替代刑罚。比如,改革收容教养制度,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强化司法训诫实施等。总之,应当立足于教育和矫治,而不是一罚了之,体现宽容而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对中国青年网记者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则提出了修改“特别程序”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机制的建议,她建议对《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作进一步修改,将亲情会见制度、心理测评与心理干预制度、亲职教育制度、临界预防和保护处分制度以及“一站式”被害人办案救助机制等这些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创新做法和经验,吸收到法律中。

  此外,她还建议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加强司法机关 和民政等部门、共青团等组织的合作,推动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实体化注册、专业化运作。

  据薛江武介绍:“仅2017年,全国就有69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取大学,1.3万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在检察环节获得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和身体康复帮助。”

  “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一批未成年人出现问题,危害的则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薛江武特别强调,进一步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