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迅速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破获一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在缜密侦查的基础上,集中警力、果断出击,依法抓捕了一批长期称霸一方的涉黑犯罪嫌疑人。
——河南省破获漯河市以李某某、张某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抓获嫌疑人32人;
——北京市抓获房山区琉璃河镇以陈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案嫌疑人30人;
——天津市破获以颜某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抓获嫌疑人25人,依法查封冻结账户资金近1700万元,查扣涉案房产57套。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向全社会公布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网站、信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
同时,公安部挂牌督办了一批重大涉黑案件,组建了公安部扫黑除恶专家组,要求各地采取下打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
对已侦破的涉黑组织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各地政法机关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并推动各地将涉及“保护伞”线索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落实。
2018年10月1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向山西反馈的督导意见中指出,一些地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还不深入,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案件高发领域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