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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国节】提个醒!春节期间这些“小事”千万不能做

2018-02-17 10:10: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于子茹)春节假期,亲朋间难免吃饭聚会或是娱乐消遣。但在参与活动的同时,不应因一时开心过度放纵,否则不仅可能间接伤害了他人,也将让自己承担责任。特别是这些“小事”,一旦做了或将受到刑罚。

  聚众赌博

近年来,在部分农村地区,一到年关,赌钱的风气就开始抬头,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禁赌博,公安机关也加强严打,但隐藏的赌博行为却难以斩草除根。在假期里,打个麻将、斗个地主,放松一下无可厚非,一旦演变成“辛苦攒下几万元,几场输到打工前”的赌博,就需要高度警惕。

对各种形式的赌博,每年各地警方都会严厉打击。今年春节前夕,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更是联合印发《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将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全国多个地区针对春节赌博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正在进行。

法官提醒市民,娱乐适度但要避免涉赌,否则可能面临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虽然对“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但各地自行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北京市为例,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将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吃“一桌餐”

中央颁布八项规定以来,违规吃喝的不良风气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极少数党员干部依然管不住自己的嘴、管不住自己的腿,穿上“隐身衣”、走进“青纱帐”、玩起“捉迷藏”,不在高档酒店吃,改在私人会所吃,“一桌餐”成为了大吃大喝的一个新“变种”。

所谓“一桌餐”是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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