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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低保户撞人无钱赔偿留遗书 民警调解化解矛盾

2018-02-04 14:46: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重庆2月4日消息(记者刘湛 通讯员马雪风)低保户刘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将人撞伤,面对伤者提出三万余元的医药赔偿费觉得无能为力,给家人留下一封遗书后离家出走,民警在知晓后,多方寻找找到了刘某,主动联系伤者进行调解,最后成功化解了这一矛盾。

近日,重庆忠县低保户刘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兴峰乡三元加油站将行人汪某撞倒。收到报警的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公巡三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责任划分,刘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汪某住院治疗。经检查,汪某肋骨骨折,脸部、四肢多处受伤 。随后双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汪某提出刘某需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等三万余元。面对数万元的赔偿费,刘某顿时觉得压力巨大,他在家里留下一封遗书要自杀,然后离家出去,其家人发现后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行动起来,特别是公巡三中队的民警刘鑫伟,妻子刚好在医院生产,他毅然放弃休假,联合派出所民警对刘某的出行轨迹进行研判查找,很快在新生镇找到了刘某。在民警的劝说下,刘某放弃轻生念头,随后民警联系了伤者汪某,将刘某的情况如实相告,希望能够酌情考虑,并将汪某的家属带到刘某家中查看情况,看到刘某确实比较困难,汪某最终同意了8000元的赔偿金额。

关键词: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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