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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退休有望多份“收入”这项新规惠及你我“钱袋子”

2018-01-30 10:20:1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央视网消息: 在即将到来的2月份,一批惠民新规将落地施行。

《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公安部推出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公安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为群众办证出行提供便利。

措施明确,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份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出入境证件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门槛提高

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一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二是曾经取得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三是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要求比原规定有了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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