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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资本”跑马圈地“烂尾”频出 大量项目跑路

2018-01-30 03:35:1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5年,黑龙江嫩江县黎明合作社和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合作,当年出现亏损。这家企业为追回投资成本,拉走收获的玉米,并拒绝支付农民工资,引起农民强烈不满,农民组成护粮队,阻止企业拉粮,形成对峙局面。“当时矛盾一触即发,差点形成群体性事件。”黎明合作社理事长王树民说。

在上述广西某市的一个村子,听说记者过来采访,不少村民立即围过来。“2017年的租金到目前为止一分钱都没有,还不知道能不能给。今年甘蔗开榨已经20天了,但是公司什么说法都没有。我们按照合同办事,他们却不按照这个来。”有村干部表示,流转土地是政府动员的,去年的租金也一直没拿到,村民意见很大。

湖南永州法院系统一份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透露,永州江永县法院曾受理的桃川镇下圩村委会与某外地个体户荒山承包合同纠纷案,牵涉到下圩村472户1800余名村民的切身利益。湖南省农委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湖南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0525起,调处20469起,乡村调解18753起,仲裁委受理纠纷1772起,调解1716起,仲裁56起。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省只有70%的县市区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交易有形市场,还有30%的县市区尚未建立,部分交易市场管理欠规范,大多数没有规范的资料档案室,土地流转资料保存不全。还有一些地方土地流转交易只是民间行为,不在交易场所交易,交易程序也有点不规范,给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带来隐患。

长沙市农委经管站站长刘光辉说,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出方比较多元,有的是乡镇组织流转,有的是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流转,有的是由农户自发流转,还有少数是由县(市)涉农部门或由中介机构组织流转,五花八门,操作时不看对象、没门槛、不讲程序、不守规矩,随意性很大,流转双方不履行合同的现象很普遍,容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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