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月16日消息(记者于闻 通讯员孙惠)男子李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乘车,被济南西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近日,一男子准备乘坐高铁列车前往泰安,进入济南西站验票时,车站职工发现该男子相貌与其所持身份证不符,随即交与执勤民警处理。经查,该男子李某,25岁,济南人,人送外号“老赖”。2016年至2017年,李某因长期且多次欠债不还,不守信用,被法院判决限制高消费。近日,李某由于有急事前往泰安处理,担心因限高无法乘坐高铁,便冒用前段时间捡来的他人身份证件购买了车票。本想蒙混过关,没想到,刚一进站,就被济南西站执勤民警查获。最后,李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被处以行政处罚。
铁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系违法行为。同时,该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果被违法犯罪分子使用,将产生更大危害,警方将予以严厉打击。希望广大旅客群众杜绝此行为,依法使用自己身份证件,做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