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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抢票“花钱买速度”?记者体验“抢票软件”两小时800多次都失败了...

2018-01-15 15:30:2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周健认为,如果网站采用的是纯人工帮助旅客购得车票,这本身是合法的。但付费软件性质不同。

4、抢票软件肆意加价有法律约束吗?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分所的周健律师认为,无论是最初以选座加价形式出现的各主流门户网站还是各类抢票软件,其实质上都是一种涉嫌倒卖车船票的非法经营行为。“付费抢票软件是采用不公平交易的方式,侵犯到其他正常登录12306网站购票的旅客的购票机会,这理应被认定为宽泛意义上的非法经营。只是这两者的区别,一直以来没有被点破。”

但“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则,都要求必须对这种新型黄牛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充,才有执法依据,不能仅凭法律的原则定罪量刑,这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人大、政协和办案机关形成合力

我国《刑法》第227条对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情况,有详细的法律解释。《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倒卖旅客车票,包括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以及倒卖座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票凭证等,也有处罚依据。但付费抢票软件具体如何界定,并没有明确的条款可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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