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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启动督导评估幼儿园 整改不合格坚决取缔

2018-01-14 11:31:2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银川1月14日消息(记者廉军)宁夏近日出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据了解,实施方案中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62个评估要点。督导评估结果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不合格。

幼儿园存在以下行为或现象的,对其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2011年以后新建幼儿园校舍未经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许可的,存在D级以下危房的,周边及园内环境有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凡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群体性食源性疾病,或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凡教职工有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且情节严重,经相关部门查实的;未按月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存在拖欠工资2个月以上的;幼儿园有乱办班、滥收费现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经相关部门核实认定的。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幼儿园督导评估报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报送政府作为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和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幼儿园,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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