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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设立10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延揽才智

天津港保税区设立10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延揽才智
2018-01-02 17:52:19 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1月2日消息(记者陈庆滨)为提升区域人才环境,广聚各方英才,记者从天津港保税区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保税区出台《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及《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安排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人才政策规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科研团队、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资助和奖励。该“人才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据了解,该“人才办法”重点支持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金融保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办法规定,积极引进保税区优势产业急需的诺奖、院士等海内外顶尖人才及团队,对于引进的“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经费资助;对引进的诺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专家,给予最高600万元的配套科研经费资助。

对引进重点产业发展急需,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给予最高3000万资金支持。支持重点企业设立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转化中心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保税区推荐入选国家、天津市“千人计划”、天津市杰出人才、滨海新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工程(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已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领军人才来保税区创新创业发展,给予最高60万元经费资助。

对航空航天、高端制造、金融保险及生产性服务业等自贸区重点发展产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科研技术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的工作津贴及生活补贴。对引进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核心技术或在跨国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80万元经费资助。对柔性引进的外籍专家,给予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18个月。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在区创办企业或开展智力成果产业化,经评定,可给予10-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具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企业新引进落户滨海新区的本科、硕士、博士,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2.4万元、3.6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由保税区推荐的获得国家、省部级技能人才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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