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顾仲阳、寇江泽)根据国办有关通知,我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业性象牙加工销售活动。日前,国家林业局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对有关象牙加工单位和销售场所按照截止期限进行自查,并将会同公安、海关、工商、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2017年3月起,国家林业局开始部署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相关工作。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活动后,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违法加工销售、运输、走私象牙及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缉、摧毁非法加工窝点,阻断市场、网络等非法交易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