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12月31日消息(记者许大为 广西台范凡)广西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和相关部门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意见》明确,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地方性法规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规章。尤其是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方面,要树立社会治理价值坐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包括深入推进社会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等。《意见》提出,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推进司法为民,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加强和规范法律法规适用和案例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形成全民普法守法的网络正能量。
该《意见》还要求,全区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开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