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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大额取现将受限 个人持卡消费无影响

2017-12-31 04:02:1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境外大额取现将受限 个人持卡消费无影响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刘开雄)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对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作出明确规定,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银行工作人员清点货币。(资料图片)中新社记者 俞靖 摄

专家指出,此次新规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

银行卡海外提现:一年不能超过10万元

此次,外汇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明确提出,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而且,通知还规定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同时,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超过年度额度的个人将会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甚至可能会被处罚。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累计计算。

外汇局方面表示,这是根据2017年8月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外汇局于2018年起完善银行卡境外使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抑制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

强监管:旨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程度不断加深,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据外汇局数据,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消费1040亿美元。

然而,在非现金支付日益普及和便利、全球普遍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况下,当前境内个人在境外大额提现并不正常,涉嫌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例如,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陈某等4人以本人及亲戚朋友名义,办理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当地商户或赌场,涉及金额4.76亿元人民币,该案件目前已判决,陈某等4人被判有期徒刑3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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