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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云盘使用还应明确服务商责任

2017-12-22 11:06:3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规范网络云盘使用还应明确服务商责任

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正式施行。批复指出,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适用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就网络云盘涉黄问题作出批复,足见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在日常生活中,网络云盘涉黄给社会带来哪些不良影响?如何有效治理利用网络云盘违法犯罪的行为?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网盘涉黄问题仍存在

网络云盘在生活工作中使用的几率越来越大,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所接触。然而,网络云盘涉黄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的张泽使用网络云盘已经快6年了。他告诉记者,刚开始使用网络云盘时,就有同事告诉他,可以从网上找BT(文件分享协议)种子下载色情视频,存在网络云盘里,不会被人发现。

“不过,我觉得网络云盘虽然是一个比较私密的存储空间,但是下载存储色情视频还是不好。尽管同事有时会谈论这些,但我没有下载存储过。”张泽说,可以看出来,还是有人使用网络云盘存储色情视频。

是否真的有人利用网络云盘传播不良信息并牟利?

郑先生是一名在朋友圈和微博售卖影视资源的微商。

“我这边主要卖当下最热的电影、电视剧。通常,你需要花几十元在视频网站充值成为会员才能看的剧,在我这里只需要5元就能看。我直接给你一个网盘链接,很方便。我这边什么都有,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等。”郑先生这样介绍自己的业务。

郑先生有一套完整的会员制度,从月卡、季卡到年卡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和资源数量。

“5元1部,6部20元。如果你想更便宜,可以在我这里充值成为会员,60元包月,什么都免费,什么都能帮你找到。”郑先生说。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郑先生有些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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