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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欠薪?中央重拳N连击 农民兄弟过好年

2017-12-16 11:04:0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这样的重拳出击,并不止这些。

在中央层面,近一个月在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上不断加码。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办法确认,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

细看这个考核可见,13条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是各省级政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从考核上立规矩,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有了更明确、更实在的保障。

在这之前的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30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30条联合惩戒措施,使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于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这一项,在今年9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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