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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这些“任性”行为被规范

2017-12-13 09:30:2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首次明确“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立法形式上看,我国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似乎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系统、条理清晰的体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建议,为了应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新挑战,有必要推动专门的立法工作,除了从源头上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外,更关键的是要完善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网络跟帖评论,不能“乱喷”!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跟帖评论已成为网民交流、表达意见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也出现了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

为了整治这些乱象,10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这意味着有了“实名制”的约束,网民再跟帖评论时,不能再无所顾忌、随意“乱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另外,随着网络直播、网络剧的兴起,视频弹幕日渐成为年轻网民交流的重要方式。在《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也将弹幕归入跟帖的一部分。弹幕转瞬即逝,为了更好地追根溯源,新规中要求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并要求网站建立先审后发制度,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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