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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煤炭煤电去产能 全年目标提前超额完成

2017-12-13 06:10:3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手段:高压态势形成震慑,让“地条钢”无处可藏

“15年前国家就明令淘汰,但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等利益考虑,在监管上放松、缺位甚至有意保护,‘地条钢’一直得不到彻底根除。”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产能,形成了对落后产能的高压态势,“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监督有力是‘地条钢’再难生存最为关键的因素。”

多部门合力让“地条钢”无处可藏。

工信、住建、质检……在一些地方,多部门间的协作工作机制大大挤压了“地条钢”的生存空间。在江苏,质检部门打击非法产能,环保部门强化环保执法,安监部门严格安全监管,国土部门查处违法用地,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地方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

督查组形成威力,抓住“漏网之鱼”。

“地条钢”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白天不开晚上开”,难免会有“漏网之鱼”。为了“斩草除根”,7月下旬,国务院督査组将“取缔‘地条钢’产能情况”列入了重点内容。在湖南,督查组发现了某公司已拆除的8台中频炉有3台被移回原位,试图恢复生产。在天津,督查组也新发现了2家“地条钢”生产企业。在督查组通报当地政府之后,天津、湖南两地立即进行了整改,并迅速全面排查整治,两地还启动了问责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反复查压实责任,防止“死灰复燃”。

今年5月,工信部等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7、8月份,相关部门又开展了专项抽查。工信部明确,地方政府是取缔“地条钢”的责任主体,6月30日后,若接到举报且违法违规行为属实,将对地方和企业严肃问责。在河北唐山,市县乡三级政府在完成“拉网式”清查的基础上,逐级签订了承诺书和“责任状”,压实了监管责任;今后,哪个区域再发现“地条钢”,有关责任人要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财政奖补资金也对地方政府推进去产能形成了一定激励作用。据了解,财政部对化解过剩产能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会加大奖励或者政策倾斜力度,以此鼓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今年5月,财政部就对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9个地区,在安排正常奖补资金基础上给予了梯级奖补。超额完成10%以上的,按超额比例1.5倍给予奖补,奖补比例最高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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