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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找人“刷单”遭“违约” 判决:35万元被没收

2017-11-14 08:50:5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掺假:网购蜂蜜掺糖

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共同委托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对深圳市场及主流网购平台销售的麦卢卡蜂蜜开展比较试验。本次共涉及25款麦卢卡蜂蜜,其中,20款来自网购平台;另外5款来自实体店,检测结果表现良好。而7款问题蜂蜜测出掺糖,目前均已下架。(记者蒋偲)

刷单:

客栈假好评

2017年11月11日,央视曝光了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和“亲的客栈·丽江水墨印象店”两家客栈的美团电商业务存在“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差评随意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涉事客栈展开调查。(中新)

提醒:

明年“刷单”将严处

“2017年11月4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虚假宣传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其第二十条还明确,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法院提醒,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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