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修订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今日介绍到,修订后的办法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可以说是成本监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成本监审和调查有关情况。邀请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价格司副巡视员程行云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丁杰表示,之所以修订这个办法,主要是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等价格监管的需要,修订后的办法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可以说是成本监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必将对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透彻度发挥重要作用。
丁杰回顾了成本监审的历程。本世纪初成本监审还是一个新生事物,2002年年底,原国家计委以25号令制定出台了《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一次在价格管理中提出了成本监审的概念。
经过三年左右的实践,2006年初,发改委以42号令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明确了成本监审的范围和主体,统一了监审的原则、方法和程序,推动成本监审向前迈了一步,从此中国的成本监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深入开展。
她说,随着价格机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垄断行业监管的新要求,上述办法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成本监审主体责任不够明晰,监审程序不够明确,操作性也不够强。此外,近年来各地在工作实践中也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需要总结提炼,形成制度加以推广。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今年发改委对2006年版的《办法》主要在以下八个方面做了修订,也可以理解为新修订的办法有以下八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