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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新建改扩公共停车设施 一个泊位最高可补贴4万元

2017-11-04 11:55: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建设地上P+R停车设施,每个泊位可获2万元奖补,地下P+R停车设施,每个泊位可获4万元奖补。

根据《意见》,如果市民把车停在地铁站、高铁站的P+R停车场,再换乘公共交通出行,将享受停车优惠的政策。此外,成都市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除外)。其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除外)。

住宅小区自有用地建设的小型立体停车设施,则由土地使用权人与投资建设单位提前协商一致,合理确定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记者 赖芳杰 实习生 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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