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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新建改扩公共停车设施 一个泊位最高可补贴4万元

2017-11-04 11:55: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作为交通参与者,你也许会发现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占道停车,也许你有过为了找车位到处转圈的经历。车位侵占了道路资源怎么破?公共停车位总感觉不够又怎么破?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11月20日实施。成都将逐步减少路内停车设施,释放道路资源。鼓励企业、个人新建、改扩建停车设施,其中P+R停车场的泊位补贴,最高可达4万元一个。

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

释放道路资源

路内停车泊位,也就是俗称的“占道停车”。逐步减少路内停车泊位,就是为了释放道路资源。为此,成都市将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同时依法加强违法停车治理,完善路内停车管理,同步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诱导设施,公共停车设施建成后,逐步取消其周围5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如何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成都市引入推动共享停车概念。将引导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建筑等错时共享停车泊位,支持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同时,与停车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智能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挥市停车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智能停车管理平台,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停车便利性,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鼓励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

每个泊位最高奖补4万元

《意见》中,成都市明确鼓励规范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小型立体停车设施。采取自下而上、业主自治的方式,鼓励和规范停车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因地制宜建设小型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包括采用自有用地地下空间新建、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改建、对既有停车设施扩建等方式增建的停车设施。利用自有用地、闲置土地、建筑腾退空间等建设的小型立体停车设施。包括机械停车设施、简易自走停车设施、双层斜坡停车设施等临时停车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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