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 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落实监管部门责任,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行为。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网购药品和医疗器械。网络药品医械安全与消费者身体健康息息相关。食药监总局要求建立完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监管制度。各地应按属地原则将平台网站纳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监督平台企业落实入驻审查、产品检查、交易数据保存、配合检查等义务和责任,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探索建立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线索排查、违法认定、证据固定、依法查处的有效机制,继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知明确,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有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以互联网监测和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利用互联网非法售药、经营医疗器械以及提供不真实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