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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独生子女护理假:有省份规定每年不少于15天

2017-10-27 00:45: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则提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养老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养老机构有权要求赡养人或者家庭成员前往看望,对连续3个月以上未看望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可以向赡养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提出督促其前往看望的建议。收到建议的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前往看望。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驰 摄

“黄昏恋”受保护 老年人有权对“啃老”说不!

记者发现,在不少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条例中,都提出了对老年人的个人财产及婚姻自由的保护。

例如,《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提出,老年人的个人财产、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该《办法》强调,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窃取、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产;不得侵占老年人所有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不得因老年人处分财产而拒绝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此外,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也强调,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除此之外,该《条例》明确,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违背老年人意愿,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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