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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121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施“双票制”

2017-10-12 16:51:5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锦州10月12日消息(记者徐志强)日前,记者从锦州市卫计委获悉,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药品采购“双票制”,锦州市121家公立医疗机构(含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同步实施。

药品采购“双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销购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销购发票,其重要成效之一便是药价直降,极大地减轻老百姓的用药负担。辽宁省自6月1日在公立医疗机构启动试运行“双票制”以来,部分药品降价和规范化管理的效果已经有所显现。目前,执行“双票制”已成为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不按要求执行和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将被取消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的资格,并列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实施“双票制”,还将着力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不合规储存运输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中间环节减少,既方便监管,又降低了药品在配送环节因储藏条件不佳而变质的可能,一旦出现问题也会更方便、迅速地溯源追责。

关键词: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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