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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警方依法取缔2家无证经营旅馆

三亚警方依法取缔2家无证经营旅馆
2017-10-07 22:41:53 央广网

央广网三亚10月7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罗佳 陈顺星)记者从10月7日下午召开的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旅馆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该局海棠分局依法取缔了2家无证经营的旅馆,并将郑某(男,49岁)、陈某(男, 26岁)2名涉嫌违法行为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

根据发布会通报,10月2日,海棠分局林旺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的旅馆业进行检查时,发现郑某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在辖区林旺中学附近擅自经营“福余旅租”,民警将郑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调查。经询问,郑某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福余旅租进行取缔,并对郑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10月5日,三亚市公安局暗访组民警在暗访检查时发现位于三亚市海棠区林旺大道88号的“碧云旅租”不查验核实旅客身份信息,仅凭旅客出示非本人驾驶证即可办理入住,并将该情况反馈到辖区林旺派出所。辖区民警依法将该旅租老板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发现,陈某未取得公安机关的许可,擅自经营“碧云旅租”,且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碧云旅租进行取缔,并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元。

三亚警方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业的,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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