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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地被设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新疆三地被设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2017-10-06 23:11:52 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10月6日消息(记者张雷 乌鲁木齐台记者王欢)新疆日前正式实施《自治区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克拉玛依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据了解,新疆已于201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年底,新疆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258.7万人,占总人口的11.15%。2020年—2040年,将是新疆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阶段,预计到2035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4.8%,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今年,新疆自治区、地(州、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全面启动,并出台《方案》,对试点工作的推进做了具体安排。《方案》确定乌鲁木齐市、巴州和克拉玛依市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同时提出,其他地(州、市)至少设1个市(县)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在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方案》将居家层面及社区层面的医养结合等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同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农村养老院、社区养老机构设置服务站点或签约服务,由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和基本医疗服务。

进一步实现“医养结合”与“分级诊疗”的有效衔接,未来将能形成初诊在社区、急重病人转诊到协议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通过“绿色转诊通道”转入三级医疗机构,康复期再转入基层医养结合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分级诊疗健康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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