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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摄像头看着你的天网工程 侵犯隐私了吗

2017-09-29 07:37: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但是在使用的时候,如果未经授权或者不是出于刑事侦查的目的,会存在违法的可能。”北京律师徐凯认为,中国对采集这方面的信息,目前尚没有完整全面的规定。

徐凯认为,公民个人信息虽是一项权利,但亦是一项义务,即经法律规定,必须向政府或运营主体提供。

但政府机构采集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由此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个人信息保护却尚未形成分层次、结构化的法律体系,这是个人信息权遇到的主要障碍。

《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值得欣慰的是,各地也意识到了这方面的问题。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保护公民隐私和信息安全,南昌和长沙都相继制定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从规划、建设、维护、应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但目前,对天网工程管理的规范,还仅停留在地区层面,同时面临标准不一、执行不严的问题。

因此,从全国层面制定标准统一的规范,对天网工程收集的信息严格监管,加强追责等制度建设变得愈加必要。

天网工程疏而不漏,不仅要表现在对犯罪分子的震慑惩治上,还表现在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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