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
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
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2017年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和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通告。
为确保“十一”国庆节及中秋节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天安门广场地区
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广场东、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二、香山地区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8时至17时,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
1.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买卖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
2.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三、京藏高速公路及周边道路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3时至16时,京藏高速公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四、对以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及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