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余若晰
随着共享单车逐渐成为热门出行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带来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显现。这些问题渐渐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早些时候,上海、杭州、成都、深圳、南京等多座城市先后宣布暂停投放共享单车,近日北京又出台文件对共享单车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化管理。
9月19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共享单车新政配套文件——《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规范》和《导则》),用来规范共享单车的发展。
加上北京交通委9月15日出台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北京市已经就共享单车出台了三份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前不久,北京市交通委发通知,宣布暂停在北京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车,并组织开展停放秩序整治工作。
北京交通委出台文件
共享单车需定期复检和召回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三个政策文件的出台,是为了鼓励共享自行车健康发展提供了全面、细致、立体的政策保障和规范引导。对共享自行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企业无序投放、承租人无序停放、押金缺少监管、集中停放区车位不足等问题开出富有针对性的药方,将有力推动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其优点,发挥其积极作用。
《规范》和《导则》中有几个备受关注的焦点。首先,要求每辆车应在车架前管处打永久性标记(钢印),切钢印清晰,编码具有唯一性。共享自行车一般投放使用三年应更新或报废。
同时,每辆共享自行车出厂前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对首次投入共享自行车服务的新车型须有合格的形式检验报告;对已经投入运营的共享自行车,每个车型按生产批次应每年定期进行存量车复检,不合格产品批次应全部召回。
值得注意的是,OFO第一批投放市场的车型采用的是机械锁。没有定位,召回、复检就会特别麻烦。互联网分析师于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OFO第一批投放的这些车辆,想要召回,需要多方面的协调。除了需要进行地区运营,收集车辆。还需要用户提供一些线索,进行反馈。
此外,《规定》中还要求企业应配置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对轨道站灯重点区域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结合的方式。企业应当对共享自行车进行周期性整备,投入运营的共享自行车完好率应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