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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小学放学后将开“校内托管”解社会“痛点”

2017-09-22 15:42: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青岛9月22日消息(记者王伟)青岛市教育局21日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顾、安全存在隐患等社会难题。

目前,青岛市中小学,特别是小学下午放学时间多在3点50左右,这个时间点对很多双职工家庭来说显得特别“尴尬”,下午5点甚至5点30分才能下班,根本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无奈之下,很多家长只好选择学校周边的托管班,委托托管班代为接孩子并暂时“寄存”直到家长下班后接走。

一位姓刘的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今年刚上一年级,由于无法在放学时接孩子,她只好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托管机构,“4周收费600元,抛开托管费用不说,委托托管机构代为接送还是会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这位家长表示,如果学校放学后能组织“校内托管”,她肯定会选择学校而放弃托管班。

根据《通知》要求,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中小学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各中小学要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积极作为,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由有需求的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委托协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为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补课”,《通知》专门做出规定,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一般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与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通知》指出,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学校家委会主导、学校参与配合”的服务模式,以学生家长为主体、并吸纳学校青年教师、退休老教师和社会志愿者等参与课后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可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校外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关键词: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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