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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享单车新政:不得将公共空间作存放周转场所

2017-09-16 14:16:3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共享单车使用与信用挂钩的做法,用户普遍表示理解。受访者吴小姐表示:“不能达到一定的信用分,就不可以使用共享单车,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因为我觉得共享单车其实挺方便我们生活的,自然也是要自觉爱护一下。”

公共场地不能停共享单车了吗?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政明确提出:企业要自有或租用停车场地,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对此,有用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支持,说:我觉得挺好的,现在确实挺乱的,乱停乱放严重。如果有专门的地方放的话,会好一点。

也有用户担心会不会影响方便使用?他说:“租地方得有地方租啊,你看这马路现在的状态,也不太可能说单辟出一块地方让他们专门停车用。”

那么,“不得将公共空间作为企业车辆存放、周转和维修场所”是不是意味着共享单车不能再随便停在公交、地铁周边的公共场地了呢?对此,周亚解释表示:具体的安排还需要与政府部门进一步沟通。

周亚说:“在一些商业区或者在一些枢纽站、地铁站,在特殊时段情况下,停车位置是不够的。但是,在这些枢纽站,或者在一些热点地区的周边,远一点,40米或者50米之外,还是有一些公共空间或者是商业的空间,可以用来去停这些车的。但是具体是怎么利用这些空间,我想还需要去跟政府进一步沟通,怎么去租用或者是怎么去更好的去利用周边的一些空地。”

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此外,《意见》还要求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不得设置商业广告;企业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用户身份信息;使用押金的,要在北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车辆。

新政实施以后,共享单车的种种乱象能否得到有效遏制,经济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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