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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

2017-09-08 11:41:5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海口9月8日电(记者 夏冠男)海南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为公益诉讼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除了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以外,还应当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排除、抵制公益诉讼的不当干预,将相关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班子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海南省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益诉讼利于倒逼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促进行政机关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海南省要求,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完善行政信息共享机制,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保障力度,将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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