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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化州市纪委原书记打击报复举报人

2017-07-09 17:21:38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三、化州市纪委原书记陈重光打击报复案。2013年至2014年,群众李某署实名持续反映化州市长岐镇党委董某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任化州市纪委书记陈重光涉嫌包庇董某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经查,陈重光先后多次收受董某的贿款,在处理李某对董某的实名举报时,没有深入核查,放任董某的违纪违法行为。陈重光在获悉李某反映自己包庇董某后,利用职权对李某进行打击报复,指使董某以遭受李某诬陷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致使李某及其儿子被错误刑事拘留并被执行逮捕。2015年5月,茂名市纪委给予陈重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有序、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积极引导群众理性、依法、逐级、有效举报。同时,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加大对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打击报复举报人等破坏信访举报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凡涉及此类行为的举报,要做到有信必核、违纪必究。经核属实的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广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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