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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定“在校生吸毒不得开除”专家:值得肯定(3)

2017-06-29 05:07:30    中国日报  参与评论()人

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的,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学籍。此举措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也不被大多家长接受。戴女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对于这一条,戴女士坦言:不能接受。“毒品是多可怕的东西,如果我的孩子所在班级有同学吸毒,我怎么可能放心让他去上学?”戴女士说,但在校学生终究需要保护,她支持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通知吸毒学生家长,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督促戒毒。

记者查阅了省外多地禁毒条例,发现在校学生禁毒方面,大多只规定学校应开展相应禁毒宣传教育,并不涉及学校是否能以吸毒为由开除学生。相比之下,云南此次征求意见的禁毒条例较为“特殊”。

桂林9名未成年人(其中2人未满14岁)且都是在校生在KTV聚众吸毒

桂林9名未成年人(其中2人未满14岁)且都是在校生在KTV聚众吸毒

“云南这一做法是值得肯定的。”申蓉说,当一个孩子犯错误时不否定他、不戴有色眼镜看他、给他一次机会,会比严处给予他的帮助更大。申蓉认为,如果学生因为吸毒而被开除学籍,他的身份就不再是需要保护的孩子,而是一个社会人,加上吸毒缺乏了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管教和帮助,往往就会造成二次感染,会把他推向犯罪的深渊。

西山区法院入额法官周玉波认为,未成年人需要得到社会的帮助与关爱,因为他们的无知沾染上毒品,这个行为也是可控的,只要社会、学校、老师、家长,给予关心、帮助,便可以帮助他们戒掉毒瘾回归正常生活。如果仅仅因为他们的无知,或是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便将他们推向社会,这对他们是打击、是放弃。对未成年人来说,这样的措施非但帮助不了他们,反而会把他们往犯罪的道路上越推越远,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只会更加严重。“如果学生都被学校抛弃了,那他们只能走入社会。”周玉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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