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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定“在校生吸毒不得开除”专家:值得肯定

2017-06-29 05:07:30    中国日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在校学生吸毒不得开除云南禁毒条例修订草案引发讨论

都市时报微信公众号6月27日消息,近日,《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条例》提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编制地方课程标准和教材;学校发现在校学生有吸毒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通知吸毒学生家长,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帮教,督促戒毒,不得以此为由开除学籍,对戒毒返校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监督,不得歧视。

云南省检察机关统计,云南省未成年人涉毒问题日益严重,其中以贩卖毒品居多。敲响禁毒、防毒的警钟势在必行,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共同、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孩子免遭“毒”害,也给涉毒的孩子更多关爱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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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未成年人吸毒形势不容乐观

“要想身材好,就用‘壶壶漂’。”两年前,这样一条信息开始出现在部分未成年人的朋友圈。“壶壶漂”是指用一种特定的容器吸食冰毒,去年有媒体报道,部分在校学生认为:毒品的定义是鸦片、海洛因,包装时尚的毒品不算毒品。相信了这个谎言的他们继而走上吸食毒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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