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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腐:前发审委员用300万本金获利2.48亿

2017-04-21 23:36:53    财经杂志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前发审委员冯小树:300万本金,2.48亿获利,4.99亿罚金

《财经》记者秦嘉敏 陆玲 曲艳丽/文 王东/编辑

《财经》记者秦嘉敏 陆玲 曲艳丽/文 王东/编辑

金融反腐大幕拉开,一位曾经身处证券监管一线的业务型官员因为过往的监守自盗行为被证监会查处。

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交易所干部违法买卖股票行为。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证监会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据《财经》记者了解,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是“没一罚一”,冯小树的本金是300万元,获利2.48亿元主要是一二级市场价差导致。据知情人士透露,冯小树买入股票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后续证监会可能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不过这仍有待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目前证监会对冯小树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Wind数据显示,冯小树曾任第七、第八届主板发审委兼职委员,其在2006年6月至2007年4月期间,参与审核通过了27家上市公司IPO首发申请,否决了6家公司首发申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

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的线索是在中央巡视组的巡视过程中获得的。张晓军透露,中央第7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

2016年1月31日,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第七巡视组向证监会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中央第七巡视组组长刘卒提到,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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