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情况,并介绍下一步有关工作安排。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6年以来,全国环境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环保法》实施,持续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2016年全国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78万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7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66.33亿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34%、28%和56%,广东、北京、江苏和浙江行政处罚案件数均超过万件。
2016年,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22730件,同比2015年上升93%,而且所有地级市均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017件,同比上升42%,罚没款数额达81435万元,同比增加43%;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9976件,同比上升138%;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5673件,同比上升83%;移送行政拘留共4041起,同比上升94%;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计2023件,同比上升20%。
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498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24件,同比上升54%,罚款数额达2637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同比上升229%;限产停产案件1228件,同比上升308%;移送行政拘留958起,同比上升206%;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87起,同比上升46%。
二是集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点环境违法问题。2016年相继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等多个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提高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三是强化科技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应用,推进科技执法。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应用,推动环境执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新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进行联网。在京津冀地区按照3km×3km划分热点网格,定期筛选出大气污染程度较高的热点网格发送给相关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实行精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