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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季度入市1万套自住房(2)

2017-04-17 05:21:13    北京日报 作者:曹政  参与评论()人

据悉,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自住型商品房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本市限价房房源充足,具有有效限价商品房备案资格的家庭,仍可获得限价房房源保障。与此同时,在满足本市限价房轮候家庭房源需求后,还有部分剩余限价房项目将根据全市自住房供应情况分批转化上市。

自住房不会出现“奇葩”户型

随着自住房的大批量建设供应,这种价格更便宜的房子质量如何保证?

其实,从2014年10月开始,按照市住建委联合规划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的通知》要求,每个自住房项目设计方案都要进行专家审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主要审查项目总规划布局和单体建筑两个方面的合理性,并加重了对用户舒适度的审查,力争使保障性住房的设计不仅合法、适用,而且更加合理、宜居,“也就是说,在自住房项目中绝对不会出现令人无语的‘奇葩’户型。”

记者同时也获悉,近期,市住建委也在联合市规划国土部门编制自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标准,着重强调自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在建筑密度等基本指标方面的一致性,对住区内的交通流线、停车布局及配套设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这些内容今后都将成为专家审查的重点内容,审查标准进一步提升。”相关负责人说,正在编制的指导性标准也对采用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产业化、采用绿色节能环保材料等提出明确要求。

在质量监管方面,市区两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部门也对自住房进行网格式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将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质量纳入工程质量监管重点,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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