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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当好“朝阳群众” 是荣耀更是义务

2017-04-15 02:31:51    新华通讯社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当好“朝阳群众”是荣耀更是义务

新华社记者:涂铭、杨维汉

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前夕,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实施。此举旨在维护国家安全构筑人民防线和社会堤坝,意在激励每位公民当好守护国家安全的“朝阳群众”。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国越来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国家安全内涵随之不断拓展。2015年7月1日施行的国家安全法贯彻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及海外利益等多领域,建立维护国家安全各项制度,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各项任务。构建国家安全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维护国家安全任务更加繁重,更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维护。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法不但明确各级国家机关职责,还专章规定了公民、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法律有规定,实践有创新,织密群防群治的安全网十分关键。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探索了成功经验,比如北京市朝阳区建立了约12万人的群防群治力量,小区保安、社区大爷大妈、在校学生等“朝阳群众”活跃在综治一线。日前上线的“朝阳群众”APP,更是从线下发展到线上,壮大了“朝阳群众”的力量。

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所依凭的优良传统。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路径需要长期坚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人民力量,方能筑牢坚如磐石的社会堤坝,使危害国家安全者无处藏身,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无以遁形。

各地各部门应积极搭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平台,提高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能力,培养一批火眼金睛的“朝阳群众”。此外,还应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开拓畅通的举报渠道,对有重要价值的群众举报予以奖励。

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命运息息相关,作为国家的一员,当好“朝阳群众”,是荣耀,更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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