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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地下钱庄手法:一年如何“搬走”9000亿(2)

2017-04-05 04:21:26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手法一:“对敲”,套路最直接

第一财经记者通过对多个判例的研究发现,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是地下钱庄案件最重要的证据。除了少数判例是不法分子直接拿现金去地下钱庄兑换外币现金外,绝大多数汇兑都是通过在银行以不同人的名义开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为了掩盖资金来源,地下钱庄往往会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多的时候甚至达到好几百个。尤其在“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业务中起主要作用。

2016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例,涉案者用的就是这一典型手法:庞某利用在境内和境外银行分别开设账户的方式进行非法兑换美元和港元,并从中收取万分之五至千分之一的手续费。

从2013年开始,庞某先后在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以不同名义开立账户。当有客户找他兑换外币时,只要按约定将人民币汇入庞某指定的境内账户,他便会通知境外同伙将外币汇入客户的境外账户中。如果客户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则需要将外币汇入庞某指定的境外账户中,然后庞某会将人民币汇入客户的境内账户中。仅两年多的时间里,庞某和其同伙卢某二人就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近1.9亿元。

像这样的手法从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入境,但实际交易已经完成。这种“对敲型”地下钱庄,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对敲型手法主要用于将境内的非法所得如走私、贪污等款项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通过地下钱庄逃汇。

关键词:地下钱庄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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